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扩张,“数字货币”“虚拟商品”“区块链挖矿”成为网络热词。特别是比特币(Bitcoin)价格屡创新高后,无数人希望复制“一夜暴富”的神话。但法律视角下,这枚最知名的加密资产到底吃得开吗?本文带你用 10 分钟理清比特币在中国的属性、监管脉络与潜在风险,并为投资者提供一手参考。
一、裁判文书里的比特币:官方定义首次出现
2018 年 10 月 10 日,杭州互联网法院在(2018)浙 0192 民初 2641 号《民事判决书》中,首次对“比特币”给出成体系描述,成为后世案例与国际学者引用频率最高的中文判决之一。
1.1 预设功能:想成为全球流通的“币”
- 比特币被白皮书面世时定义为“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”,目标是在无国界空间内替代传统法币。
- 全球流动性是其技术设计初心,但在我国语境下尚未兑现。
1.2 生成机制:劳动与算力的结晶
- 任何人都可以在任意地点提供算力,参与“挖矿”。
- 通过高强度计算获得特解后,系统自动发币作为奖励。
- 法律角度来看,这一整个“挖矿”流程需投入人力、电力、设备、时间,符合劳动价值论。
因此,法院在“法院查明”一段使用了关键词“虚拟商品”,而非“货币”,为后续定性奠定基石。
二、2013~2017:监管层“泼的三盆冷水”
2.1 2013 年五部委《通知》
- 关键词:虚拟商品
- 认定比特币“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、无国家信用背书”,
- 结论:仅是一种“特定虚拟商品”,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流通性。
2.2 2017 年九四公告
- 关键词:违法公开融资
- 文件将 ICO、代币融资定义为“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”;
- 再次重申:比特币等“虚拟货币”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
这些文件加在一起,等于以立法与行政解释双重维度,几乎否定了比特币在我国的“货币”地位,却并未禁止个人持有或机构间的商品交易。
三、“虚拟商品”≠“法外飞地”:司法如何折中?
虽然比特币被拒在“货币俱乐部”外,但杭州互联网法院还是指出:
“比特币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,具备商品属性,因此在买卖合同纠纷中,可参照《物权法》与《合同法》进行调整。”
这意味着:
- 交易本身不违法,只要不构成“非法集资”或“洗钱”;
- 买卖矿机、托管算力或比特币转账等行为,可按普通财产权纠纷处理;
- 若出现天灾人祸(平台跑路、黑客盗取),法院会依据传统民商事规则判定赔偿。
四、典型案例复盘:矿机买卖纠纷
背景
- 买家 A 向卖家 B 支付 55 万元购买比特币矿机;
- 卖家因国内监管趋严延迟发货;
- 买家主张“比特币在中国已被禁止,合同无效”。
法院判决要点
- 合同效力:比特币虽非货币,但矿机交易本质是商品买卖,合同有效;
- 违约责任:因卖家未及时交货,构成违约,需退还货款并赔偿;
- 风险提示:法官在判决后附“劝谕”,提示大众:交易平台无国家监管,自负盈亏。
案例启示:在司法层面,“虚拟商品”被作为民法意义上的物,合同并不天然无效,但交易的渠道与资金安全得靠自己把关。
五、区块链投资者的 3 大现实风险
- 交易所倒闭:过去五年,超 50 家中心化平台因黑客或内部管理问题轰然倒塌,用户资产未能全额兑付。
- 政策突变:即便个人持有合法,当监管层面收紧宏观交易杠杆或切断法币出入金,行情可能出现极端波动。
- 技术失误:私钥丢失、链上合约漏洞、 DeFi “Rug Pull”同样是黑洞。
六、FAQ:关于比特币属性的热门疑惑
Q1:既然中国不承认比特币是货币,那挖到的币还能卖吗?
A:可以。2013/2017 两份文件都聚焦“禁止代币融资”,不涉及点对点商品转让。只要你不是组织 ICO 或做传销,二级市场自由买卖仍在灰色容忍区间。
Q2:若交易平台被政府查封,我的资产怎么办?
A:平台若要退出中国市场,通常会提供“资产清零+提币”通道。未及时提取,就可能卷入漫长的清算程序。建议投资者分散“热钱包”“冷钱包”,减少中心化托管风险。
Q3:比特币在我国税务上如何界定?
A:暂无专门法规。但若个人获利超过一定金额,可能被认定为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适用 20% 个税率。遵照“有收入就纳税申报”的原则可降低后续补税风险。
Q4:公司可以用比特币给员工发工资吗?
A:不可以。工资须以人民币支付,用比特币结算违反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,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。
Q5:持有比特币算不算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”?
A:单纯持有不构成犯罪;若向公众承诺高息,诱导他人购买或代投,则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 176 条。
七、写在最后:谨慎但不恐惧
比特币的“虚拟商品”定位,在中国语境下意味着:
- 它是可被交易、继承、分割的数字资产;
- 却缺乏国家信用背书与系统性兑付承诺;
- 所以,投资前先学法、再评估风险、最后才动手。
记住一句话:法律没禁止数字货币的存在,但若违法用途,惩罚从不手软。 激进时代,更需要冷静头脑。祝你用信息差赚认知差,而非盲目跟风。